财政部关于颁发《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现将《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各财政厅(局)根据本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收费标准,颁发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并报我部备案。
关于工交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工子[1989]4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局、公司财务司(部): 根据国务院批转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25号)的精神,现对实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价涉字[1988]278号 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国发[1986]44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现就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关于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开支的通知 近几年来,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和企业管理费开支增加过快过猛。不少单位人员增加过多,失去控制;有些单位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挥霍浪费国家资金;有些单位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实物等,甚至贪污盗窃、私分公物。这种情况如不加以控制和纠正,不仅增加国家财政困难,影响四化建设,还将损害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解答劳人干[1982]160号 目录 一、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其职务自然撤销”
关于重申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养费用开支规定的通知 今年以来,有些单位询问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养费用开支掌握的问题。经研究,并商得有关部门同意,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一、凡属于享受公费医疗范围的职工,因手术或疾病住院治疗后恢复期,短期疗养,经原治疗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按疗养院收容标准,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0]第63号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决议全国人大常委[195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决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一)全国人大常委[1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规定,为了不断地提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发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切实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二)全国人大常委[1957] 五、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该予以纪律处分。如果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也可以免予处分。 (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三)全国人大常委[1957] 九、国家行政机关发现所属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时候,必须迅速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一般应该从发现错误之日起,半年以内给予处分。如果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至迟不得超过两年。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四)全国人大常委[1957] 十三、国家监察机关管理奖惩工作的范围,依照下列规定: (一)国家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需要给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励或者纪律处分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级行政事业机关公费医疗工作人员患病住院伙食补助费支报办法财卫(机)联字[1953]第73号 根据1952年6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之“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的第五项……但住院的膳费、就医路费由病者本人负担,如实有困难,得由机关给予补助,在行政经费内报销的
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一、 应在“通信业务收入”科目下的“市内电话收入”二级科目下设置“市话初装基金收入”企业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应按“市内电话初装费收入”和“移动电话入网费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 企业应在“通信业务收入”科目下的“邮政收入”、“长途电信收入”和“市内电话收入”二级科目下均增设“邮电附加费收入”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收取的邮电附加费。 在“其他应交款”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规定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8]58号)的规定,医院将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1988年2月2日由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试行)》([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1.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 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
关于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自用固定资产的复函
建设单位自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单独设立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在基建过程中自用的固定资产。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自用的固定资产在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后,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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