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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日期:2012-02-23] 来源:科教园注会  作者:wangyu [字体: ]

   虽然还有半年左右的复习时间,但是注册会计师辅导班的老师还是要提醒各位考生要把握时间,给自己制定科学周密的考试计划,围绕真题进行知识点的复习,我们也是列出了税法各个章节的复习题,以给自己的复习工作加以总结。 

      注会专家提醒考生们,在做注册会计师报名工作时候一定要谨慎细微,以免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知识点六、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1.《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仪器、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希望同学们紧跟老师的步伐,围绕我们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进行有目的的复习工作,复习时间很快,希望大家能够把握时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面对注会的考试。祝大家都能够如愿考上自己理想的学校,圆自己一个注会梦。

      科教园2012注会辅导班已经全面开始招生,十三年的注会教学经验,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教学环境和高端人才的培养,帮助考生梳理各学科的知识重点,力求让每一位考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教园注会面授——北京注会第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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