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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科目分两阶段09年实施 CPA考试征意见

2008年8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就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具体内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9月22日。中注协将根据各方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提交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自1991年以来,中注协共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享有很高的“含金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

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顺应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认真总结十多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在深入研究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以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为目标,提出了改革现行考试制度的系统方案。

方案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并对考试层级、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实务经历要求、新旧考试制度衔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体现了“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的改革内涵。

根据方案,新考试制度将于2009年开始实施。同时,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使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能够有机会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现行考试制度将在2009年继续实施一年。2010年,现行考试制度废止,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考试层级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考试科目将调整为“6+1”模式,其中:

第一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5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和中注协刘仲藜会长十分关心和重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改革工作。王军副部长多次指出,考试制度改革小打小闹不行,要大改大革;缝缝补补不行,要革故鼎新。要通过科学的改革,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达到世界一流水准,大大增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国内外有志青年的吸引力。

刘仲藜会长多次强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是一个年轻的行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国际环境下的执业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培养问题。考试制度的改革是完善行业准入和加快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行业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持续深化。

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表示,这次推进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是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并结合新形势、新趋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实施的一次全面改革,意义深远。中注协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加紧修改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尽快发布实施。

日期:2008-09-05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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