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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初级会计经济法辅导试题

[日期:2013-01-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最糟糕的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受到错误志向的阻碍而不自知,真到摆脱了那些阻碍时才能明白过来。 歌德   科教园会计培训班帮助无数考生完成理想。

  1.下列当事人中,属于该汇票债务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银行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汇票债务人包括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

  2.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该汇票贴现时,计算贴现利息的贴现天数是(

  )。

  A.28天

  B.29天

  C.30天

  D.31天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本题中,由于是在异地,贴现天数应该再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即9月8日~10月5日的基础上再加3天,一共是31天。

  3.关于该汇票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未发货,甲公司可以拒绝付款。

  B.乙公司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C.Q银行是善意持票人,甲公司不得拒绝付款。

  D.Q银行遭拒付后,可从丙公司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选项A的表述错误,选项C的表述正确;甲公司作为承兑人应当对Q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资料三】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4~67小题。

  4.关于计算缴纳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售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A选项正确;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B选项正确;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因此C选项正确;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9项,其中讲学收入属于其中的第11项,因此选项D正确。

  5.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是(  )

  A.房产权

  B.个人所得税

  C.营业税及其附加

  D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因此A选项正确,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B选项正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租赁业是指出租人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业务,因此个人出租住房也应缴纳营业税C选项正确。

  6.报社代扣代缴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A.按每次支付金额600元分别计算缴纳

  B.以每月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C.以达到扣除标准的累计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D.以连载完成后支付的总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7.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1-20%)×10%=240元

  B.出售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 000×20%=10 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 000-800)×20%=240元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房产租赁所得按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地扣除800元费用,因此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800)×10%=220元,因此选项A错误。

  2012科教园会计培训班报名热线:400-810-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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