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办理下列会计查帐验证业务: 一、审查会计帐目、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出具查帐报告书; 二、验证企业的投入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书; 三、参与办理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事项; 四、参与调解经济纠纷,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 五、其他会计查帐验证事项。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办理下列会计咨询业务: 一、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 二、代理纳税申报; 三、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 四、培训财务会计人员; 五、其他会计咨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