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发布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经济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

[日期:2014-02-18] 来源:科教园  作者: [字体: ]

  

  单选题

  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且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共有15位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总额为2300万元。其中某银行的债权额为500万元,全部由债务人的房产作抵押。当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A、有9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50万元B、有8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950万元C、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1050万元D、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1150万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由于不是对和解协议或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的表决,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也是可以参与表决的。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15人的过半数为大于7.5人,即大于等于8人)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1800万元的1/2以上,即大于等于900万元)。本题选项C、选项D债权人未过半数,不能通过。本题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300-500=1800万元,选项A未达到1/2以上。注意,对于债权人会议一般决议的规定比较特殊,人数标准部分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而债权标准部分中的分母不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部分,分子却是包括的,就考试来讲,请各位考生识记该规定即可。

  最后,科教园注会考试培训班老师祝考生们复习顺利。

北京注册会计师培训,注册会计师培训,2014注册会计师报名,注会培训,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培训班,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cpa培训,北京注册会计师学校,北京注会培训,注册会计师 培训,注册会计师 培训学校,北京,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注册会计师网校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songhongfang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加新闻

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