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七)
(27)“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28)“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本付的职工工资。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29)“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