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考试大纲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二)税率
(三)计税依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
(六)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1.纳税环节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4.纳税申报
附: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
二、本章变化内容
减免税中与难点问题主要有:城建税纳税人、税率选择、计税依据的确定等;教育费附加计算。
三、历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10天,被罚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000年考题,分值1)
A.4.55万元
B.4万元
C.4.25万元
D.5.6万元
〔答案〕B
〔解析〕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不随之代征城建税;出口退还增值税也不退还城建税。拖欠消费税收取滞纳金,城建税也不应加罚滞纳金,本题只要求计算应缴纳的城建税,未要求计算城建税的滞纳金,所以,应排除多余的条件,只计算城建税额:(30+50)×5%=4(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规定的有( )。 (2004年考题,分值1)
A.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B.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C.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按50%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BC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的规则。
2.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2002年考题,分值1)
A.取得输油收入的管道局,为管道局所在地
B.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单位,为单位注册地
C.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个人,为居住所在地
D.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为代征代扣地
〔答案〕AD
〔解析〕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单位,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纳税。
3.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的有( )。(2001年考题,分值1)
A.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D.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品,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BC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但不缴纳城建税。
三、判断题
1.依照税法,除另有规定者外,对出口商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999年考题,分值1)
〔答案〕×
〔解析〕对出口商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另有规定”。
2.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 000元,支付加工费5 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50元。()(2000年考题,分值1)
〔答案〕√
〔解析〕(40000+5000)/(1-25%)×25%×5%=750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和查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以及对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规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1998年考题,分值1.5)
〔答案〕×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等非税款项。
4.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时,一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在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时,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 )(2003年考题,分值1)
〔答案〕×
〔解析〕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随之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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