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的数据:
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①基本养老保险、②基本医疗保险、③失业保险、④工伤保险、⑤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确定。
参加①基本养老保险、②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参加③基本医疗保险、④工伤保险、⑤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