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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辅导: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日期:2013-01-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以下内容由科教园会计培训班提供: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知识点2、劳动合同订立概念、原则和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概念(了解):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如实告知的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扣押证件的,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给予处罚。要求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处每人500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的罚款,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

  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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