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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资产

[日期:2013-01-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2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即将到来,科教园会计培训班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关于初级会计的考试大纲。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第一节 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

  (一)现金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现金的清查

  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

  二、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单位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其他货币资金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单位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单位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实际预付的款项金额入账。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物租金;

  3.应收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第四节 存 货

  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计价方法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人存货的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l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三、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的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四、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五、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六、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

  七、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八、存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人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和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为了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人当期损益。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除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3.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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