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因工致残的亦工亦农人员的保险待遇和退休工人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给湖南省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3号 一、国营企业单位亦工亦农人员因工死亡、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可以与本单位的固定工因工死亡、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同样处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请你们研究确定。对于患二、三期矽肺病饮食起居需人扶持的护
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第一条 凡持票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均应依照本保险条款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其手续由公路客运部门办理,不另签发保险凭证。 第二条 保险有效期间规定自旅客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购票后开始,到达旅程终点出站为止。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退职回城的知识青年再次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劳险字[1982]22号 天津市劳动局: 你局保险处询问,在甘肃省生产建设兵团当职工的部分知识青年,一九七九年采取退职的方式返回天津市,并再次参加了工作,其退职前的工作时间能否计算为连续工龄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享受半年产假的女职工当年是否还享受探亲待遇问题给河南省劳动厅的复函劳险字[1982]19号 关于女职工产假后的探亲待遇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女职工在享受六个月的产假期间已和配偶聚满三十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待遇。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矽肺病待遇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82]10号 四川省劳动局: 你局川劳险便字(82)18号函收到。对所询问题,现复如下: 一、退休、退职或精简回家的职工,在职时从事过矽尘作业,退休、退职或精简前未查明患有一期矽肺病或患一期矽肺病合并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司关于因工残废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82]7号 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甘劳险〔1982〕072号文收到。关于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的职工,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原享受的因工残废补助费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同意你局的意见,即:原单位在介绍工资关系时,应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号 关于国营企业单位的女职工需要保胎休息,以及保胎休息和病假连续停止工作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经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研究,答复如下: 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转发辽宁省劳动局、财政厅、总工会《关于纠正用企业职工福利费缴纳个人家庭财产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劳总险字[1982]7号 现将辽宁省劳动局、财政厅、总工会《关于纠正用企业职工福利费缴纳个人家庭财产保险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个人家庭财产保险费应由个人支付,不得用职工福利基金支付,也不得用企业的任何资金支付。管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对《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执行时间的答复劳险便字[1982]8号 四川省劳动局: 川劳险便字(82)5号函收悉。所询(81)劳险字5号《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下达以前,类似函中情况的,是否也可以按此规定办理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该函没有规定执行的时间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国务院 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积极开展保险业务,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补偿制度,对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安定人民生活,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是有利的。同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学徒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待遇问题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局的函劳险便字[1981]88号 你局桂劳险字〔1981〕27号函收到。我局(81)劳险便字80号文的含义是,学徒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应当与固定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同样处理。即:可以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受劳动教养处分的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劳险便字[1981]87号 江西省劳动局: 关于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其解除劳动教养后的工龄计算问题,仍按(63)中劳配字第537号文的答复办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荣获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给湖北省劳动局、总工会的答复劳险字[1981]14号 三月二十五日来函收到,现对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照一九七八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如何处理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复函劳险便字[1981]61号 你局川劳险(81)29号《关于因组织统一安排回家探亲的职工,在途中发生非本人所能抗拒的伤、亡事故,是否按因工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的,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如个别伤亡职工家庭有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退休退职到深圳、珠海市的职工,可否加发当地的生活津贴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1]13号 沪劳(81)资创字第47号函收悉。关于你市退休、退职到深圳、珠海市的职工,可否加上当地的生活费津贴计发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问题,经研究认为,上述津贴是一种地区生活费补贴,可以按照处理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办法办理,即从没有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留场就业人员探亲待遇的意见劳险便字[1981]31号 公安部十一局: 关于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探亲待遇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的意见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范围是固定职工。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是固定职工的可以实行;不是固定职工的,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职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公社、大队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1]30号 四川省劳动局: 川劳险便字(81)20号函收到。所询对国家劳动总局(81)劳险字5号《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几个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上述复函中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1]9号 最近一些地区询问,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工人),是否同干部一样享受老红军、老干部待遇的问题。根据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七日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81]5号 河北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来函收悉。经与教育部计划司、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研究后,同意你们所提的意见。即:一、公办教师的工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民办教师(包括长期顶编代课教师和职工,下同)转为(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国家职工进入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81]4号 邮电部劳动工资局: 你局(1981)劳资字13号函收到。一九七九年八月四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9)教计字315号、(79)财事字194号、(79)劳总薪字69号文规定,一九七九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火车)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所致的损失。 (二)各种常规武器包括地雷、炸弹所致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邮包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邮包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8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局: 柳州市劳动局来函所询刑满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在国家没有新规定之前,可暂按以下意见处理:劳改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时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确属错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复查改正后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78号 中共广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粤纪办字(80)第25号文已转我局处理。所询问题现复如下:根据中组发〔1980〕7号文规定,凡确属错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经复查改正后,其错被开除公职后到作出复查改正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在押人犯亲属探亲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6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局: 现将你区八一锰矿组干科1980年10月30日的来函转去,请你们研究答复他们。所询问题,我们认为可按财政部(80)财事字第328号关于监狱在押人犯亲属探监路费报销问题给广东省财政厅的复函中的规定办理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病退、困退兵团、农场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39号 天津市劳动局: 中共天津市纪委于六月十九日派人来我局询问有关连续工龄的规定问题,要求解释曾在兵团、农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经组织批准病退、困退回城后再被招收参加工作,以后又考上大专院校的,其连续工龄如何计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退休职工疗养问题的复函险字[1980]442号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险部: 今转去包头钢铁公司工会询问退休职工是否可以享受疗养的问题,请你们处理。我们认为职工疗养院(所)原则上只收在职职工疗养。但对因工残废和患职业病的退休职工以及个别退休职工患病住院治疗后,经医院介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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