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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整顿与加强劳动保险工作的通知劳总险字[1980]27号  劳动保险是党和政府关心职工生活,保护职工健康,减轻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时的困难,鼓舞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给劳动保险工作造成很大混乱。为了使劳动保险工作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提出整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部、中国银行关于进口货物保险费收取和赔付外币的通知  目前我国的进口货物90%以上是由我人民保险公司保险的。保险费以人民币支付,货物发生损失仍以人民币赔付进口单位。因此在货物发生损失而又必须重新从国外进口时,因没有外汇就不能重新订货,以致影响生产和经营。为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更好发挥保险补偿的职能作用,使进口物资在遭到损失时,能及时得到外汇补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补偿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强对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促进企业的经济核算,特举办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条 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人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其供养直系亲属可否继续享受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国家劳动总局  上海市劳动局:  8月15日的来函所询问题,经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答复如下:  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仍留原单位工作的,在缓刑期间,其供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保险金和福利基金提取、列支问题的通知交水运字[1978]1400号  几年来,交通部门领导和管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年老职工也逐年增加,过去有关劳动保险金和福利基金的提取和列支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心职工生活的指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调动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轻工业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和劳保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轻物财字[1977]第116号  手工业合作工厂,是手工业合作组织中的高级形式,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机械化程度、劳动生产率都较高,为国家提供的积累也较大,供产销和劳动工资已纳入了计划,它已经是“在形式上是集体所有,在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有”的企业。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设立亚洲再保险公司的协定 在后面签字的联合国亚洲和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的会员国和准会员国中的本地区发展中国家: 认识到:保险在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它既是经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公司根据本条款规定对被保险人支付下述损失及费用:  (一)(甲)由于被保险船舶漏油或其混合物污染沿海或可能产生严重危险污染沿海,被保险人采取合理措施清除漏油或其混合物而支出的费用以及(乙)补偿有关政府清除被保险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第一轻工业部、商业部关于颁发《自行车保险期限和免费修理更换零件办法》的联合通知交联字[1965]第243号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日轻工业部曾以(63)轻工轻机字第362号通知将“自行车保险期限和免费修理更换零件暂行办法”颁发各地企业试行。经过了一年多来的试行,各地消费者反映很好,称赞工业与商业部门对产品质量负责到底,但也反映该办法还有不足之处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全总劳动保险部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查出来的地主、富农分子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险字[1965]第297号  中国铁路工会全国委员会生活部:  铁会活(65)字第23号函悉。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查出来的地主、富农分子的工龄计算问题,在中央没有统一规定前,可按以下意见试行办理: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全总劳动保险部关于矽肺病待遇问题的复函险群字[1965]223号  平顶山特区总工会劳保部:  四月十二日来函收悉。对来函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矽肺病的待遇处理问题,除按国经周字100号文外,还应按劳动部与全总联合通知执行。矽肺病的待遇应按照期区和代偿机能分类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全总劳动保险部关于在敌伪兵工厂工作有尉官军衔或课、股长以上人员均不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险字[1965]第174号  四川省总工会劳动保险部:  来信及×××的情况附件均收悉。在敌伪兵工厂工作有尉官军衔以上或任课、股长以上委任职务的,都应视为伪官吏。其任上述职务期间和以前工作期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被分配到企业工作后有无试用期和如何享受劳动保险的函复险群字[1964]1322号  安徽省总工会生活部:  兹转去铜官山有色金属公司工会函一件。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被分配到企业工作后,有无试用期和如何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问题,经与劳动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全总劳动保险部关于试行“劳动保险委员会工作纲要”的通知险字[1964]第1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险政策法令,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险工作,我们在全总1954年5月16日颁发的劳动保险委员会组织通则(试行草案)的基础上,又草拟了一个比较具体些的劳动保险委员会工作纲要(试行草案)。现发给你们试行。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学徒人员劳动保险待遇问题中劳薪字160号  铁路工会哈尔滨区委员会:  3月11日关于学徒工的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来函收悉。  你们对于“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学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关于学徒人员劳动保险待遇问题中劳薪字[1963]第160号铁路工会哈尔滨区委员会: 3月11日关于学徒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来函收悉。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①政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的实施,采取逐步推广办法,目前的实施范围暂定如下:  甲、有工人职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  第一章 保险对象及保险手续  第一条 凡持票搭乘国营、或专用铁路火车之旅客,均应依照本条例之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其手续由铁路管理局办理,不另签发保险凭证。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政务院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定期实行的决定政务院  本院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十二条“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于一九五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开发表,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三个月以来,共收到全国各地工会组织、工商业界、政府机关及个人寄来的意见书一百四十一件,
日期:2005-11-10作者:佚名
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今天就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做好股票发行工作发出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一、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公司,仍按照《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证监发字〔1996〕423号),采用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发行股票。  二、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
日期:2005-11-07作者:佚名
中国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通知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专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公司: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我会对原有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新的净资本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填写方法:  根据财政
日期:2005-11-07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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