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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制订国企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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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制订国企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北京市国资委近日宣布,今年将制订国企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在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运作面临着两大难题,一个是增值困难,另一个是流失严重。因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建立国企老总的有效激励机制,另一个是同时加强国企老总的有效约束机制。
    一直以来,由于缺乏对国企的有效约束机制,结果出现了不少所谓的“三拍”领导,即:做决策“拍脑袋”决定,遇反对“拍胸脯”保证,出问题“拍屁股”走人。正是这些“三拍”领导的存在,使一些国企经营陷入困境,资产严重流失。比如某省曾经对100个亏损国有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主观因素导致的亏损原因占了大多数。
    现在,国家正大力推行国企领导年薪制,以建立激励机制。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也可能导致某些国企老总为得到奖励,而出现经营决策急功近利、经营业绩弄虚作假等现象。表面上看,经营业绩上去了,但实际上,企业潜亏严重,发展后劲缺乏。
    因此,制订企业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可以保证国企经营业绩更真实,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断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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